为了更好地提供濉溪县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服务,本机关编制了《濉溪县城市管理局(办公室)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建议阅读《指南》。本机关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,《指南》将及时作出更新、说明。
一、主动公开
●公开范围
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《濉溪县城市管理局(办公室)信息公开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《目录》,也可以到濉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咨询(办公地址:濉溪县政务新区合欢家园一期岱河路与合欢路交叉口西北角办公楼)。
●公开形式
对于主动公开信息,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。本机关具体网址http://sxxxgk.huaibei.gov.cn/public/column/1871?type=4&action=list。本机关当面受理点:濉溪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;办公时间:工作日;联系电话:0561-6075973。
●公开时限
各类城市管理综合信息产生后,本机关将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市容管理信息,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。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●受理机构
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:濉溪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;办公地址:濉溪县政务新区合欢家园28栋;办公时间:工作日;联系电话:0561-6075973;邮政编码:235100。
●受理程序
(一)提出申请
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市容管理信息,应填写《濉溪县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如下表所示)。《申请表》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,也可以在濉溪县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网站http://sxxxgk.huaibei.gov.cn/public/column/1871?type=2上下载。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。
濉溪县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
申
请
人
信
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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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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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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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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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 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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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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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政编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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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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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/其他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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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 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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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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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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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 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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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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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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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 请 时 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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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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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
需
信
息
情
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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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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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信息的用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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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取信息的方式(可选)
□邮寄 □电子邮件 □传真 □自行领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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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提高处理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、明确,若有可能,请提供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(二)申请方式
1、现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市容管理信息,并填写《申请表》。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。
2、书面申请。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表》后,可以通过传真、信函方式提出申请,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,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濉溪县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城市市容管理信息的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提交书面申请。
3、网上申请。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,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。
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(三)申请处理
1、本机关收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正。
2、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信息,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。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,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。
3、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4、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,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
5、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。
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,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。如不能当面提供的,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,但最迟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
三 监督方式及程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。监督电话:0561—6075973,地址:濉溪县政务新区合欢家园28栋,邮编:235100。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,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