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镇人民政府,县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经研究决定,免去:
秦 辉同志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。
2022年2月15日
抄送:县委各部门,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县政协办公室,县监察委,
县法院,县检察院,县人武部